2009年3月20日星期五

强生事件:产品已在国外下架,咱们还坚持?

强生、帮宝适等多家公司的婴儿卫浴产品被国外一消费维权组织质疑含有甲醛等有毒物质后,北京目前尚无超市对强生婴儿用品实施下架,各商家表示正在“等待政府部门做出权威定论”。《华商报》的文章说,在美国和印度,强生等婴儿卫浴产品已开始纷纷下架。此前有媒体称质检总局已介入调查,然而质检总局近日却对这一消息给予否认。  这事强生说了算?  风波中,强生公司很活跃。  《工人日报》的文章说,针对四处传播的强生婴幼儿产品“致癌说”,强生公司快速启动了危机公关,其授权的公关公司给国内各知名媒体发去说明,称强生产品是“安全的,检测出的有毒物质含量均在安全范围之内”。  《潇湘晨报》的文章指出,强生公司的危机公关,算得上是一种信息澄清。但企业的自证清白不足以证明强生的产品就是绝对安全的,我们不能把健康与生命托付给一家企业的声明。对于强生产品的安全性,中国消费者显然也只能相信中国的权威机构的检测结果。  《燕赵都市报》的文章进一步分析说,产品危机发生后,当事企业的自我辩白,不仅不能消除疑虑,而且很可能弄得更加被动。因为按照一般的思维逻辑,人们此时首先想到的就是更加客观、独立与权威的部门,能及时出面公布最为权威、确切、最具有说服力的信息,满足各方面的知情权。  《晶报》的文章举例说,三鹿事发之前,针对消费者的质疑,也曾出来解释。其后风波所及,在蒙牛特仑苏、多美滋、惠氏等事件中,面对舆论的质疑,相关公司都曾言之凿凿地保证。此次强生事件,亦不例外。我们没有理由因为三鹿方面失信于天下,而认为所有来自公司方面的质量承诺都只是巧舌如簧,但我们已经必须接受这样的现实,那就是所有这些承诺正越来越难于取信于人。更重要的是,在质量安全方面,仅仅诉诸企业家的道德机制是不靠谱的。  这事该不该管  事情变得越来越复杂,难免让人浮想联翩。  《钱江晚报》的文章认为,从相关声明看,强生公司并没有否认其产品之中含有“有毒物质”,只是声称是在安全范围之内。有关部门选择沉默的原因或许也在此处——强生的有关产品可能真的完全符合有关标准。可是,如果对一些消费者的损害的确是因强生用品所导致的,那么也需要有关部门及时验证,重新考虑这种标准。毕竟,“群众利益无小事”。  《燕赵都市报》的文章指出,面对日益扩散的强生婴幼儿产品“致癌说”,有关部门理应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尽快公布权威、确切的调查结果,最大限度地还原真相,打消各方面的疑虑。这不仅是对消费者身心健康负责的要求,也是对当事企业充分负责的要求。  北方网的文章指出,有关部门介入调查是个“多赢”之举。一方面,一些商家已将强生婴儿用品实施下架,如果确实不曾涉毒,强生公司恐怕也在期待正名。早日查清事实真相,无疑也是家长们所期待的。  或许有所启示  换一个角度看,或许对完善我们的产品监管体系有所启示。  《武汉晚报》的文章指出,这次强生被曝光,来自一份民间的检测报告,发布者为美国的“安全化妆品运动”这么一个非营利组织(NPO)。这一团体独立检测了美国市场上48种婴儿洗浴、护肤和化妆品,随后在媒体上公布了检测结果,并呼吁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设定更严格的安全规定。这个报告中,“安全化妆品运动”的出发点是公益性的,找的检测机构是属于独立第三方的,它的目的不是揭黑,也不是越俎代庖,而是首先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其次,它进一步提醒管理者:你是不是该对这个定个标准,加大监管力度?  由此看来,第三方意见的存在,既是对公共治理的补充和完善,同样也能成为一种纠偏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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